他认真仔细地调着音节,每一个动作都是十分连贯而干脆,林回非常擅长把自己最好的一面暴露在阳光下,他一个勾手,都能引来女生们的欢腾。
“没准备什么,给大家唱一首民谣吧。”林回握了握麦克风,一条腿抵在地上,另一条腿撑在高脚凳上,微微一笑,“这回不准赖皮哦,一首就一首哦!”
不知你有没有见过那样的男生,亲和的笑容一展开,像是纯净得不能再纯净的水源,他露齿笑着的时候,最具杀伤力。
邢北辰当初就是那样被吸引住了的,就因为一把吉他,和一个笑容,整整迷了他好多年。
高中那会儿,林回就是已经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形象,放学后总喜欢背着吉他在绿荫下自弹自唱,总有许多女生围得他水泄不通,他太知道自己了,哪一个角度好看,哪一个弧度笑起来最吸引人,哪一个动作最撩拨,他太了解自己了,也太了解邢北辰了。
所以当北辰来到人群之间时,他创造了许多恰好。恰巧让他看见自己最动人的瞬间,也恰巧让邢北辰喜欢上这样一个林回。
邢北辰会喜欢林回,这是必然的,林回一直就知道,只是喜欢归喜欢,他没有义务去完成喜欢的完满。
“迷人的鸽子啊,我在双手合十的晚上渴望一双翅膀……”是了,就是这首歌了。林回高中时最喜欢唱的歌,因为邢北辰说过这首歌很美。
“明天太远今天太短——伪善的人来了又走只顾吃穿——
——昨天我数到第二十五颗星星——
——在北京第二十五个秋天的夜晚——
——收得下过去也给得了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