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如歌心里纳闷,不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么,这小子怎么会认识那俩人,一副没德行的皮相,连他这只妖都觉得那两人鬼鬼祟祟,跟做贼似的,那气质简直是过街老鼠。
“哎呀糟了!”酒吧老板突然叫了一声,莫如歌还犹豫着要不要去抢人呢,注意力就给吸引过去了,只见他慌慌张张的样子,拽着两个酒保催促道:“那俩赖皮把那后生哥给带走了,你们怎么不留个神!赶紧去看看啊,那俩人渣男女通吃的,万一……走啊,快去看看!”
莫如歌总觉得「男女通吃」这个词是用来形容他的,但他也不是什么人都看得上的,一百年来寥寥无几,惨烈的是,多数都是人生过客,留不得。
仍然是猫身的如歌:“你是说那俩人跟那小子不是一路的?!”
传到众人耳里也只是娇柔的猫叫声,他也顾不得被他踢倒的酒杯了,一个前扑便跟着那阵被气流冲淡了玫瑰香气奔去,猫过无痕。
小蛮腰依然沉默地伫立在珠江边,俯视着妖都广州的灯红酒绿与芸芸众生。
酒吧街背面是昏暗的长街,长街的深处藏着「有钱便是爷」的小旅店,那个迎合莫如歌审美的玫瑰香越来越浓,它已经跃过那两个酒保,钻入了黑暗的巷子里。
“陈哥,这小子腰力应该不错,你摸摸看,都是肌肉哈!”巷子出口传来嬉笑声,阔佬装束的阿伟先停下了脚步。
陈哥:“你拉倒吧,哪次不是这么说的,你就是见着人家长得帅气,心里痒痒了吧!快走吧,我都想就地解决了……”
阿伟:“切,你比我还猴急嘿嘿。”
明明没走多远,刚才那个喧闹的灯酒世界就像是一个梦,被隔绝在现实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