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郭俊看着麦苗,突然想起家里留守的小公举,幽幽的道:“这么茂盛的猫草,小公举肯定喜欢。”
“要不然把小公举也带出来?”林盛之提议道。
“不了不了,小公举其实现在很不喜欢去野外,它好像之前流浪多了有心理阴影了。”郭俊叹气,道:“不过我可以薅一把给它带回去。”
“你随意。”林盛之样了扬下巴。
不光是庄稼,农田里的杂草也开始肆无忌惮的长着,下午两三点,已经有勤劳的农人出来除草了。
张罗山就是其中最勤劳的一个,他不光是把自家的田种完了,还霸占了大片林家的地,这边土地肥沃,上水也方便,这边一半没撅走的麦苗都是他种下的。
是以,张罗山扛着锄头一过来,瞧见他那地被几只狗子糟践的不成样,目眦欲裂:“我的麦子啊!”
林盛之就当是没听见,见妞妞咬着一嘴巴的麦苗过来送他,还笑笑摸摸它的狗头。
“汪汪!”六月这家伙实在是太亲人了。
“去吧,玩儿去。”林盛之拍拍它肩背。
六月又颠颠儿的奔去麦地里打起滚儿来,它形体宽大,这么打几个滚儿的功夫,就把张罗山的麦子压到了更多。
张罗山被林盛之无视,气的不行,扛着锄头走过来,食指指着林盛之:“你这娃娃好歹毒的心!就这么糟践粮食,以后肯定要天打雷劈!”
林盛之根本就没把他当回事儿,悠哉悠哉的道:“您出自哪个门派?不巧了,我爷爷说我命中福顺延绵,一辈子都平平安安没半点坑儿的!”
林盛之的爷爷早年间是个道士,后来年近九十岁了才在山上捡的哇哇啼哭的婴,取名为盛之。
记忆里的他鹤发长须,但身子骨硬朗的很,常年穿着一身洗得浆白的道袍,脚上踩着一双布鞋,他那一辈子从清朝走来,路过了那漫长昏暗的历史岁月里,披荆斩棘,立下不少功劳。
张罗山想起那老爷子,瞬间也蔫儿了,眼睛左右看了半晌,道:“反正你弄坏了我的麦地,你得赔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