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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知道归知道,谁都知道所谓真正的“公正司法系统”,几乎是痴人说梦,跟那梦想中的桃花源一样。

弘星趴在床上“唉声叹气”:“这也是弘星纠结的地方,在一个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只有合法与不合法两种情况,处罚也只有罪或无罪两种结果。

绝无某种行为既是高尚合理的,同时又要接受惩罚的矛盾结论。”

小系统:“柳宗元认为,当法治不健全的时候,就不要去说血亲复仇不合法。但是生产力在进步,国家一步步取代家族和部落,这是必须。”

“弘星知道,柳宗元只是一个文人,不是政治家。”

弘星午休起来,和他玛法一起用晚膳,一边吃饭一边琢磨,一边散步一边琢磨。

皇上好奇:“弘星在想什么?”

弘星还没回神儿:“玛法,弘星在思考……现在国家的概念完全成熟,法律的地位进一步提高,‘礼’的地位也更加弱化,对于血亲复仇,朝廷也有了详尽的法律限制……”

皇上一愣,随即哈哈哈笑:“思考的不错。现在人已经习惯了,有了仇恨先报官,国家、家族、个人——这很好。

《大清律例》规定:如果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而子孙不告官,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时杀死者,勿论。少迟即以擅杀论。

如果凶手已经被国法惩处,则禁止私人复仇的行为。

情、理、法,在律法之外,如果律法解决不了,道德的血亲复仇再开始,最后论罪,以轻来论……”

皇上摇头:“人的仇恨之心起来,往往眼睛和心都蒙蔽了。《大清律例》另有规定,复仇者只允许是被害人子孙;被复仇者只允许是凶手本人,不能累及家属……”

弘星安静地听着,似有所悟。

小系统总结:“这是一个以伦理治国的国家,在法律上给予血亲复仇的行为加诸的最大限制。这是好事儿。”

弘星问他玛法:“玛法,等将来,大清的作坊越来越多,家族和部落的地位进一步削弱,国家、作坊、家族……

国家成为个人赖以生存的第一单位,作坊第二……金钱的能力无孔不入,未来的律法,也是彻底废除血亲复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