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家,原主过得连一个保姆都不如,每天早上五点起来给全家人做饭,吃完饭就是洗衣服拖地。总之,所有都该是保姆的事,全部都堆在了她身上。

偏偏罗母还觉得这就是原主应该做的,他们罗家养大了原主,原主就应该孝敬伺候他们。

好不容易等原主长大毕业了,每个月的工资还得全部上交——

罗母美名其曰:怕原主乱花钱,帮原主存着。

实则她就是不想原主过得比罗莎莎好。

他们家的亲闺女从小受苦受累,凭什么原主小时候吃穿用度全部照着最好的来?她就是想让原主也体会一下那种感觉。

原主毕业四年,年薪小十万左右,四年交到罗母手里的钱也有四十万了。

四十万加上原主这么多年任劳任怨,养育十五年的恩情早就该还清了。

也就只有原主傻,觉得都是她应该做的。

要知道,原主上了大学后,她的所有生活费全部都是勤工俭学出来。

罗家千金也就是说得好听,罗烟该有的全没有,自己还要往外面掏钱。

这也是为什么,罗烟刚醒来一查余额发现只有005的原因。

“怎么回事?”这时候罗莎莎也挽着顾凌的手走了过来,她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姐姐,你怎么又惹爸妈不高兴了?”

这要换做是原主还在,被这么一大顶帽子扣下来,这时候就该诚惶诚恐跟罗父罗母道歉了。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具躯壳早就换人了。

罗莎莎的这些小伎俩,在罗烟面前完全不够看。

半晌没等来罗烟的回答,罗莎莎嘴角的笑有些维持不住,她又看向一旁的罗母:“妈,这是什么,给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