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沐白微微侧头,身体随着音乐自然地摇摆。

他垂在身侧的左手默默地打着节拍,另一只握在麦克风上的右手骨节分明。

他今天带了金色的细框眼镜,眼镜因为他偶尔的抬眼,而微微后移。

男人的嗓音,低沉、清澈、性感,仿佛近在耳边,戏谑地吟唱:

你踢了我一脚让我跟你走

我心想不该去可没有拒绝你

……

我不知道该说是还是不

只听见你说难得糊涂

……

林蕊托着吉他,配合地轻摇,脑子里突然闪过四个大字:

斯文败类。

看来小说对沈沐白“惊艳开嗓”的那段描写,没夸张。

沈沐白和林蕊,把同一首歌,唱出了两种惊艳的味道。

他们一个清澈低沉,一个沙哑悠扬,明明截然不同,但又仿佛天生绝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