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沐白微微侧头,身体随着音乐自然地摇摆。
他垂在身侧的左手默默地打着节拍,另一只握在麦克风上的右手骨节分明。
他今天带了金色的细框眼镜,眼镜因为他偶尔的抬眼,而微微后移。
男人的嗓音,低沉、清澈、性感,仿佛近在耳边,戏谑地吟唱:
你踢了我一脚让我跟你走
我心想不该去可没有拒绝你
……
我不知道该说是还是不
只听见你说难得糊涂
……
林蕊托着吉他,配合地轻摇,脑子里突然闪过四个大字:
斯文败类。
看来小说对沈沐白“惊艳开嗓”的那段描写,没夸张。
沈沐白和林蕊,把同一首歌,唱出了两种惊艳的味道。
他们一个清澈低沉,一个沙哑悠扬,明明截然不同,但又仿佛天生绝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