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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上有铺着软绵绵的毛毯,有几厘米厚,不仅不疼,她还彻底清醒了。

连滚带爬的起来,去卫生间捣腾自己的形象。

沈归没有先去书房,而是去楼下先给她拿牛奶,要不然等一会就凉了。

他放下牛奶杯,皱着眉头问:“刚刚摔过了?”

秦渔往自己脸上拍水乳,听到他这话,顿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被子都拖到地板上了。”沈归看着地毯上的痕迹,那些毛全部都往一个方向压过去了。

“好吧,我就是翻了个身,不疼。”

她一看见了自己的两个手印、两个脚印,在毛绒绒的地毯上都凹出坑来了。

“下次别爬着下床了。”沈归不知道她是什么癖好,如果不是自己抱她起床,那她就是爬着起床的。

“知道啦。”

秦渔一口气喝完牛奶,然后将心思都放在他今天的服装上面,西装革履,宽肩窄腰,白衬衫领带,温润清隽,如果再配上一副眼镜,绝对是斯文败类本斯。

其实他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败类,反而干净得很,像极了古代的那种满腹经纶的贵公子。

关键是他长得还特别矜贵俊美。

男人中的极品——沈归。

“太帅了!先给我亲亲。”

秦渔扑上去,踮脚捧着他的脸:“我已经想象不出来我们结婚的时候你有多帅了……”

每一次都给人不同的惊艳感。

“有个电影就是男主角太帅了,天天将自己的脸从小包到长大,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被帅死了。”

“我要被你帅死了。”

秦渔抱着他,不舍得移开视线。

“晚上就穿这件衣服睡觉。”

“那算了,你突然就没有那么迷人了。”

他要是真穿这件衣服睡觉,那真的是败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