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专家还提出应当恢复这个星球本来的名字:the earth。
当然也有一些不一样的声音,许多星际民众认为这个名字不够浪漫,他们更愿意称呼这个星球的别称:蓝星。
再后来,理性派和浪漫派还为此大肆争论,整整辩论了一个世纪。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在的晏崇和温默尔还在哼哧哼哧地“种树”。
“崇哥,你觉得种在哪个地方比较好啊?”温默尔站着一块圆滚滚的大石头上,指着远处阳光漫洒的金色雪山。
晏崇嘴角勾着浅笑:“自然是灵气充足的地方。”
他可不是在开玩笑,自从荒星的环境逐渐变好后,万物复苏,他真能隐约感受几分灵气的波动,只是如今这个虫族的身体,并不具备修仙练气的能力。
其实所谓灵气,并不是那般玄而又玄的东西,普通人同样可以感受。简单来说,景色优美自然和谐的地方定然有灵。
温默尔也是这样理解的,他眨巴着眼睛想了想,忽地指着山形绵延最好看的那座雪山说:“那就那里吧,看起来好壮阔好漂亮啊。”
晏崇略略瞧了一眼那山,确实最高最大最美。
真是简单粗暴的选址方式,但又完全没毛病。
“好了,下来吧,别摔着了。”晏崇上前张开手臂,打算把在石头上蹦哒好久的温默尔抱下来。这人在上面多久,他的心就提了多久。
“嗯!”温默尔弯着月牙似的眼睛,伸手出顺从地勾住了晏崇的脖颈,跟一个树袋熊似的挂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