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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都有写日记的习惯,唯独这一本。

写的不是日记,是思念。

这四年里,每想他一次,就给他写一封情书。

但她写了六年,始于高二。

她翻开第一页,没有时间,但她知道,这是她第一次真正心动的开始:写给温喻珩的第一封情书——

“你是布罗茨基桀骜的美学风格,

是曼德尔施塔姆自由的傲骨,

是思特里克兰德单向奔赴的执着与浪漫,

是特朗斯特罗姆诗里呼唤的真实,

无论是怎样的荒诞诡谲,森雾云弥,

那都是皎月光辉下,

烂漫璀璨、至死不渝的爱情,

于质不在量。”

她往中间翻了翻,一页粘着黑色玫瑰干花的文字,她愣了愣,心脏无以复加的痛了起来,一抽一抽的,像细密的针慢慢的刺入心脏……

依旧没有日期,但她很清楚这是哪一天。

是他们分手的那天:

写给温喻珩的第101封情书——

“矮人围着公主,远处乌鸦在啄食死人的心脏,蝙蝠成群结队地冷眼旁观,舞女在为玫瑰举行葬礼,坟墓充当神父,沉默的念着祷告。

乱糟糟的一切,唯独祭奠和葬礼有序。”

她吸了吸鼻子,将本子翻到最新的一页空白。

提笔写下:

写给温喻珩的第1071封情书——

“我的心脏好像被地心引力固定了,任谁都无法动摇。

直到遇到你,我才发现,原来心脏不动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你是我的地核。”

她合上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