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诗吟叮嘱:“路上小心。”看他举起手比了个ok,反手拍拍冰粉粉的手,“你也快回去吧,明天见。”
冰粉粉只好回了句“明天见”,抽回手,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这种走路方式很容易出事,千诗吟不能让那种情况发生,挥了挥手,果断进了酒吧。
没了身影,冰粉粉断了念想,转回去,但不是朝车站走,而是快步追上童年,脸上不舍的情绪被严肃所替代。
“你是不是喜欢诗吟姐?”
童年蓦地顿住脚步,脑海中自动回放起这些天发生的画面。
从第一次在酒吧见面那晚开始,之后就像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对她撒娇,为了她装乖献殷勤,和冰粉粉争风吃醋,甚至主动兼职还改了那种幼稚的微信名,变得不像自己。
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她。
他豁然开朗,这种感觉叫做喜欢,不仅仅是一瞬间怦然心动的那种喜欢,而是想要她只属于他一个人的长久的喜欢。
活了十几年,这是他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也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有些茫然,有些不知所措,但更多的是惊喜。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那么奇妙而美好的一件事。
“对,我喜欢她。”
童年大方承认,一双眼眸在黑夜中亮得惊人,像是雄狮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领地。
冰粉粉冷哼:“我就知道你居心不良。”
童年不慌不忙,微微侧目睥了一眼:“我喜欢谁是我的权利,你管得着吗?”
这话和上次拒绝罗衫衫告白时的口气一模一样,冰粉粉拳头发痒,偏偏话里的意思她没法反驳,只能生生憋住,把拳头举到眼前,闷头戳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