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来这家酒吧的人员混杂,多是社会人士,带着目的来的。
因此这些还在上学的富二代一般不会过来,不好玩,也怕被家长逮到。
大学城附近有很多酒吧,乔劲他们上高中的时候就喜欢去大学城的酒吧。没想到现在上了大学,反倒跑到这么远的红灯来。
简寻寻这个问题不知道怎么就让乔劲很高兴,他点了支烟,看向袁殷:“问你呢,为什么来?”
袁殷喝酒都没脸红,这会儿突然面红耳赤,抓抓脑袋,一副难为情的模样。
“瞅你这傻样!”吉果嫌弃地看他一眼,献宝似地凑到简寻寻面前解释,“因为他最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就在这里工作。老实说,这家酒吧的酒水卖得老踏马贵了,老子……你看,就那个,看见了吗?扎马尾那个!”
简寻寻循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穿着短裙制服,正在送酒,一双大长腿晃眼得很。
她背对着这边,看不清脸,但看背影就知道至少是个气质极好的女孩,难怪让袁殷这么着迷。
简寻寻看袁殷看得目不转睛,忽然想到一件事:“在这里上班挣钱吗?”
她上辈子有过一些打工经历,但都不是很挣钱,毕竟那时候并不缺钱,做兼职是想为之后工作积累经验,酬劳并不是她会优先考虑的因素。
“你很缺钱?”乔劲转过头来,皱眉道,“你需要工作我给你介绍,别来这种地方。”
简寻寻倒也没想过要来酒吧打工,就是了解一下。毕竟她现在处境也不是很乐观,万一哪天真有需要,也不是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