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边野村最终还是答应了张俊的要求。
第二天上午,张俊来到东宝株式会社,跟他们签署了《醉拳》的影片发行协议。
张俊心满意足,然后带着程龙离开了。
之后,张俊把程龙送去一家医院整容,割了双眼皮。
闲来没事,他张俊就去看望一下好朋友邓丽珺。此时的邓丽珺还在学习日语,为以后发行日语专辑做准备。
在一家日式料理店,张俊请邓丽珺吃饭。
“恭喜你,《蛇形刁手》在rb票房大卖!”
“谢谢!对了,我上次说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我正准备成立一家音乐公司,你可是这家公司的头号艺人!”
邓丽珺的日语还不是很熟练,再加上也没有合适的日语歌,邓丽珺一直没有通告,也就没有曝光的机会。作为一名艺人,如果长时间不曝光,很多人就会忘记她。
因此,张俊打算劝邓丽珺在发行rb专辑之前,先把合约签到自己的音乐公司名下,出一张国语专辑。
张俊端起酒杯,轻轻一抿,继续道:“我准备直接收购一家拥有自己的专辑发行渠道的香港唱片公司,所以,发行方面不会存在问题。至于专辑的歌曲,也不是问题,我以前写了很多歌,这里面就有不少歌曲比较适合你来唱。”
香港这个弹丸之地,收购一家唱片公司花不了多少钱。
不过这个时代的唱片公司还是挺赚钱的。
而像邓丽珺这种红遍港澳台、东南亚的歌手,更是一棵巨大的摇钱树。
在张俊的再三邀请下,邓丽珺思考了一下,决定听从张俊的建议,跟他签约,发行一张国语专辑。
邓丽珺倒是没有怀疑,张俊能否创办起一家音乐公司。
《蛇形刁手》那么火,报纸上都说张氏影业公司赚了一两千万港币,这么多钱,开一家唱片公司肯定绰绰有余。
另外,张俊写书也非常赚钱。
最新出版的《诛仙》已经在宝岛大火特火,销量节节攀升,想来也会大赚一笔。
几天后,张俊、程龙、邓丽珺三人回到了香港。
说来,也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