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扛着碗口粗的胡刀,摸了摸昨儿刚剪的胡渣,新近掳来的压寨夫人手艺不行,修剪得参差不齐,但好歹露出他山大王的完整脸面。
刘匪头自信昂首,往叶十一旁边大马金刀一坐:“小兄弟,这家老板坑人着呢。喝了他的茶不仅不解渴,反而愈想喝,再去买茶,就这么着他的道。”
叶十一望向他,有那么须臾的愣怔,嘴角轻轻撇开,似在谢他好心提醒。小将军点了点头。刘匪头摸摸鼻尖,眼皮稍低,复又抬起。
叶家少爷不在马上拉一只穿云弓对准敌将时,浑身杀伐炼就的戾气与凶悍,尽皆掩于清秀漂亮的皮囊下。
有人说,看见叶十一,就仿佛看见了长安。盛世伊始,万象更新,百国来朝。这般漂亮的模样,就该在王朝最鼎盛时,立于金碧辉煌的丹陛上,在帝王身旁,或是接天的灯楼上,迢迢无垠万家灯火,那时火树银花,人们一转眼便能瞥见的美貌。
刘匪头心想:等老子有钱了,一定要买最快的马,穿最好的衣,搂最美的情人,吹响声最大的唢呐,敲敲打打,过玉门关,翻越大漠、长河与高山,去长安。
去长安。
刘匪头问:“长安人?”
小将军笑了下,轻轻点头。
刘匪头又说:“长安是个好地方。”发自真心的感慨。
那里没有争端,没有无穷无尽的风沙,没有朝不保夕的生活。
他听从长安来的人说,长安啊,遍地有黄金。长安人都不知道血是什么颜色,因为不曾受伤流血。
那里没有刀枪火药,没有突厥回纥,长安啊,平和着呢。就连长安的月亮,都比大漠的圆上千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