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错乱的枯丛断开几截, 最底部赫然沾了一抹红色, 随着雪被拨开,淡淡的血腥味开始弥漫, 那里蜷缩着躺了一个少年,已经昏死过去, 只能轻微的喘着气, 证明自己还活着。
谢奚奴将丛棘又拨弄回去, 散雪很快将那团红色重新覆住,他转过身,淡淡道:“哦, 是一窝突灶螽。”
秀秀道:“突灶螽不是一般在灶台……”
谢奚奴走回她身边:“所以已经死的差不多了,你要看看吗?”
秀秀讨厌所有节肢动物,闻言,都能想象到一群虫子团在一起,半死不活的场面了,太恶心了,甚至已经感觉到身上沾了虫子,她嫌恶地抖了一下道:“算了算了,赶紧走吧。”
穿过小径,再走上抖坡便到家了。
到家后一人分了一碗姜汤,秀秀便坐在书桌前继续她的工作,她现在不止抄书,也经常要去采药,但她大学专业是视觉传达设计,与中医学是半分关系都没有,连药都认不清,只能靠着温越给她的医书临时恶补。
她坐在灯火下看书,谢奚奴帮她挑了一下油灯,不至于光线抖偏。
秀秀认真的时候头埋得格外低,就像要钻到书本里似的。
其实采药的报酬还没有抄书来得高,又比抄书更辛苦,但是秀秀好像更喜欢这份工作。
“你想从医吗?”谢奚奴挑着灯芯问道。
秀秀没抬头:“哪能呀,我一点常识也没有。”
“温大夫不是在教你?”
“那也就是略知皮毛,最多帮他打打下手啦。”秀秀很有自知之明。
谢奚奴却道:“但没有这些理由,你想学的吗?”
秀秀一愣,正好看到医书中那句“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老君没出事之前,曾经也是当地三甲医院的医生,后来只能在偏村一隅开个小诊所,帮人打打吊瓶,配点感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