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小林猛的想起了一个事情,苏晨虽然做慈善很慷慨,但是对手底下的人,听说挺抠门的。
苏晨露出了玩味的笑容。
这才对嘛,条款还是要先说明一下的,要不然,你说我是吸血老板,那就不好了。
只不过,周伸这时没有说话。
能够加入苏晨的工作室,对他而言,就是天大的喜事!
条件待遇方面已经是次要的了。
你看看,和苏晨合作过的艺人,哪一个不是大红大紫?
想到那美丽的前景,周伸已经激动得不能自已。
苏晨:
“签约两年,周伸可以拿商演收入和代言收入的三成,外加歌曲下载收益的05成!”
苏晨必须保证,在自己提供内容的这两年内,自己拿大头。
至于两年过后,自己的资源库消耗的差不多了,你自寻出路我就管不着了。
“杨蜜和邓子琪都是这样的合同条款!”
看到周伸和小林还在发愣,苏晨忍不住又加了一句。
我可不是专门针对你的,我工作室的艺人,都是这样的待遇。
“这个是工作室和星谊分成之后的分成吗?”
小林忍不住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要是星谊先拿去一截,剩下来的,再由工作室和周伸分成,那情况就完全的不一样了。
这个关系到切身的利益,签约之前肯定要先问清楚。
面对这个情形,周伸没有说话。
这方面的事务,他一直在是交给这个好友来处理。
苏晨解释:
“商演和代言,星谊不参与分成。歌曲收益方面,星谊会拿走总收益的两成。”
“我给你说的这个,都是总收益的分成。”
说白了,就是苏晨提供内容,星谊帮助制作发行。
星谊参与了制作发行的,才有权分成。
苏晨也就是利用一下星谊的软硬件资源,要不然,何必和星谊挂靠在一起。
自己单飞不赚的更多一点?
而且,按照现在的行情。
苏晨已经打算和星谊重新商讨合同条款了。
是的,星谊坐享其成,拿歌曲收益的两成,现在苏晨都觉得有点太多了。
闻言,小林觉得没问题了。
这样的条款,对于新人来说,不亏!
尤其还是做苏晨手下的新人!
当下转头看向周伸。
他的任务,是帮助周伸利益最大化。
但是,这个事情,最终肯定是要周伸自己拍板决定。
渣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