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训仍在持续,罗姆对她很严格,将自己看家的本事倾囊而授,他们就这样度过了最后一个月。
在晋升仪式的前一天,罗姆将自己最后的保命绝招传授给了爱丽丝,他手里持着剑,向爱丽丝演示:
“无论你的对手是强还是弱,巨剑都会很好地吸引对手的注意力,如果你感觉敌不过对方,就用左手拔出藏在隐蔽处的匕首捅过去。对方的注意力都在巨剑上,这样的偷袭很容易成功。你来试一试。”
爱丽丝按照罗姆讲的试了几次,不过她出手不够快,多少有些犹豫,每次偷袭都被罗姆拦了下来。
“你这样不行,”罗姆皱着眉,“要用这样的办法偷袭,下手不能迟疑。你莫不是认为这样的手段有些上不了台面,过于卑鄙了?”
爱丽丝被师父看穿,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
她确实觉得这一手有点不够光明正大,不过仔细想想,她师父教给她的这种偷袭手段,与她之前杀死德维特的方法实际上也没有多少区别。只是当时她命在旦夕,趁对方不提防,举起匕首杀人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没有余裕去考虑是否算作偷袭的问题。
罗姆叹了一声:
“如果是贵族,或许会认为这种办法有些上不得台面,侮辱了战士的荣耀。但我们只是佣兵,只要收到钱,就可以为任何人卖命。你要记住,我们从进入这行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抛弃了所谓的荣耀。即使是成为特级佣兵,也不过是些没有任何意义的虚名,我们做佣兵的,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荣耀
对我们而言,是用不起的奢侈品。我们所拥有的只有这一条性命而已,战死的贵族可能会被看做英雄,但战死的佣兵什么都不是,只能成为生者脚下踩着的泥土……以后你就要独自一人作战,到了那个时候,可别忘了我说过的话。”
罗姆此言振聋发聩。爱丽丝虽然懵懂,听了这些,心中隐隐约约也明白了一点:
她的师父能活到现在,大概并不仅仅是因为幸运。
她想起被她杀死的那个佣兵德维特,如果不是因为他想要把她的头发割去当做炫耀的资本,她也就不会有机会杀死他。如果他懂得罗姆此时所说的这些道理,或许他现在还能活着吧。
想通了这些,她向着罗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