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她到房东太太那里去的时候,曾经拿了一枚金币放在口袋里,这会儿她还没来得及把它拿出去。这时候她把那枚亮晶晶的金币掏出来,放在了罗姆的手掌心里:
“这是定金,剩下的一半等您开始教我的时候再付。”
罗姆吃惊地看着手掌心里的金币,条件反射地拿起来放进嘴里一咬。
没错,是真的。
作为一个佣兵,罗姆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绝对不能放过已经放在手掌心里的钱。
他把钱塞进自己的口袋,又看了爱丽丝一眼:
“以后你要是反悔了,我是不会把钱退给你的。”
爱丽丝点点头:
“我知道。”
罗姆不打算问爱丽丝这钱是哪来的,钱就是钱,永远没有固定的主人,哪怕这钱是她偷来的,也跟他没有关系。不过他既然收下了这枚金币,也就意味着他当真要收下一个女徒弟了。
“有些话我要提前说好。”罗姆说,“我是个佣兵,居无定所,经常要去打仗,不能长期停留在一个地方,你做了我的学徒,也要跟着我东奔西跑。”
对这一点,爱丽丝早有觉悟:
“没关系,我可以和你一起做佣兵去打仗。”
他看了她一眼:
“虽然做佣兵没有任何门槛,但是佣兵工会不要女人,没有人会雇佣女人当佣兵。”
爱丽丝沉着应对:
“我想若是‘不死罗姆’的学徒,应该不会有人想到要去特意检查他的性别。”
爱丽丝这话说得没错,罗姆听了,多少也有点得意:
“这倒是真的。我在佣兵公会之中,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最近公会的人也常建议我收个学徒,只要你跟着我,应当没有人会怀疑你的身份。”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看向爱丽丝。他发现这孩子聪明得紧,挺讨人喜欢。况且说起来,在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总是比男人更可靠一点,等他年纪再大些,体力和集中力都会下降,到了战场上,也确实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徒弟在身旁辅助。这样想来,现下他收下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徒弟,或许并不一定是坏事。
想到这里,这个大兵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走,我带你去换个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