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司法是普通法系,判例法占主导地位,门外汉会对纷繁浩渺的判例无所适从,只有大律师才对这里面门儿清。
史密斯是业内处理这类案例的出了名的大律师,平常时间也很宝贵,摆了摆手止住了艾丽珍的客套话:
“艾女士,这些寒暄的话就不用讲了,还是请你直接把事情的经过说一说吧。”
艾丽珍立即进入正题,一五一十地把事件经过说了,然后满怀希望地看向史密斯:
“sith先生,窦仲兴在没有我在场的情况下召开了股东会,这怎么行呢?这样的股东会决议完全就应该是一张废纸!还有他抢去的公章……”
史密斯皱着眉头直叹气:“艾女士,虽然我非常不想说,但是必须得坦白告诉你,窦先生这么做,还真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他之前不是给你发出了几次召开股东会的申请了吗?但是你都没有搭理他。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窦先生作为第二大股东,而且持股又超过了10,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主持召开股东会的——”
艾丽珍一听就急了:“可是他申请几次,尽是要提那些浪费时间的无聊议题,我当然——”
艾丽珍当然懒得搭理他了!
窦仲兴被她伸手摁下去的时候多了,艾丽珍习惯性地就认为这么个人翻不起浪来。
史密斯耸耸肩膀一摊手:“从法律上来说,窦先生主持召开的这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艾丽珍恨得直咬后槽牙。
窦仲兴不断地喊着狼来了,狼来了,喊得她耳朵都听起茧了,通通把这些事归为了他无理取闹,然后一个放松,狼真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