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娴从小到大就没什么烦恼,家里不需要她出去赚钱,所以她渐渐的也养成了一股纨绔子弟的性子,谈谈恋爱,蹦蹦小迪,万草丛中过,丝草不沾身。
这样混混度日了二十四年,就在秦书娴觉得人生倍感无趣的时候,她突然被神明射出的箭给击中了,正正巧巧就射在心上,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她,就这样栽在了一个男人身上。
这个男人,叫霍之易。
如果说在餐厅那次意外只是让秦书娴见色起意的话,那酒店里共同躲避暴乱就是患难见真情了。
f国突遭恐怖袭击,霍之易受江临故的委托妥善安置了安黎和秦书娴,在大使馆他们度过了十分难忘的一夜。
馆外是四起的硝烟,馆内却是一片祥和宁静。
秦书娴从惊慌中渐渐平静下来,看到远处身形修长清俊的男人,心脏开始扑通扑通地跳。
对霍之易一见钟情后,安黎曾经问过她到底是一时兴起还是认真的。
秦书娴犹豫了很久。
说一时兴起也对,毕竟霍之易长得那么好看,正正好长在了她的审美上,她怎么可能不心动。
说认真的话,她倒也算认真,至少现在来说她对霍之易的兴趣很足。
霍之易和她从前见过的男人都不太一样,那些男人多是和她一样的纨绔子弟,基本上只能做做狐朋狗友,而霍之易却完全不同,他成熟且高贵,就像他现在穿的那身西装,稳重的黑色,即便是刚刚经历过九死一生仍未染一丝尘埃。
毋庸置疑,他是秦书娴遇见过的最有魅力的男人。
只可惜,这个男人一点都不多情,秦书娴的心思展露地明明白白,但这男人却一点都不接招,冷漠的很。
不过也没关系,霍之易要跟着他们一起回国,她有的是机会。
回到琴港,安黎一下飞机就被江临故带回了家,本来秦家也安排了人来接,但都被秦书娴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