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贵吃着红薯饭,一口黄鳝一口鱼肉丸,尤其是这鱼肉丸,又软又有嚼劲。
温巧芸也给自己盛了一小碗鱼肉丸子,慢条斯理的吃着,听到张富贵的话,也只是淡定道:“这些做起来麻烦得很,我平时就很少做。”
要不是接下来有的忙,需要好好补充一下营养,其实她还是想天天啃个馒头喝点粥就行,早上多做点,中午就能对付着吃了,多简单。
然而张富贵却是表情复杂,眼神隐晦的上下打量了一下温巧芸,他算是明白,为什么这丫都十五岁了,还那么干干瘪瘪的了。
别的就不说了,家里鱼那么多,院后那鱼塘里,至少也有上百条各种鱼,也没见她多吃两次。
活该十五岁了,还跟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一样,除了个头啥也没有。
今天张富贵的运气比较好,不但猎到了一只野兔,还抓到了一只浑身长满刺的豪猪,有将近二十多斤,还是活的!
这可把温巧芸高兴坏了,这要是去卖掉,至少也是十几两银子呢。
“难怪都说猎户挣钱,要是每年都能抓到这么一只,就足够一家人吃喝不愁了。”而且还能有剩余呢。
张富贵在一旁宰杀野兔,闻言也只是瘪瘪嘴:“先别管那些了,这东西能打洞,你还是看看关在哪儿吧,或者我下午去镇上卖掉?”
自己吃的话,他们两个人肯定是吃不完的,而且这天气热起来了,新鲜肉类放不了两天就要臭了。
怎么看,也是卖掉比较划算。
而且他觉得,这丫头那么爱银子,肯定也会赞同卖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