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活,她当然不会亲自做了。

季萍萍恶狠狠的威胁道:“贱蹄子,去将衣裳洗了,柴劈完,顺便帮我这几位朋友将家里的活儿都做完,否则我们今天就打死你!”

宋昭奚看了看这些人,敛住眸中的冷笑:“帮你们干活儿?好啊!”

季萍萍松了口气,她还以为傻子能耐了。果然,贱骨头就是贱骨头!

“萍萍,傻子现在可是季大哥的媳妇儿,你居然敢使唤她。”

说话的是史珍香,季萍萍最好的朋友,开口一股酸气。

季萍萍得意道:“这傻子就是我家的一条狗,我大哥又不喜欢她,我都拿她当贱婢使唤的,对吧贱蹄子?”

宋昭奚没理她,来到柴垛前拿起了斧头,史珍香见状,三角眼流露出一抹嫉妒,假惺惺道:“真羡慕你有贱婢用,不像我,我娘虽然从来不让我下地干农活儿,可家里活儿都没人帮我做。”

周围几人也附和着,季萍萍有些飘飘然:“你们以后有什么活儿尽管找这小贱人就是,别和我客气。”

季萍萍豪气的保证完,被一群人前呼后拥着着出去玩儿了。

宋昭奚冷笑了声,丢了手中的柴,她可从来不干没钱赚的活,使唤她,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宋昭奚拎起斧头上了山,作为美食博主,她身后的团队走的是隐居田园的路子吸流量,种菜,设陷阱抓野物宋昭奚都有涉猎。

上山后,宋昭奚砍了几根竹子,轻而易举的做了个简单的陷阱,等野物落网的功夫,也没闲着,去挖了些菌子野菜。

暮色四合,宋昭奚裹着一兜野山菌,拎着两只野鸡回到季家时,季萍萍还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