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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不爱写字,字写的也不好看,跟狗爬似的,一点都不像我爸,我爸他钢笔字毛笔字都好看。为此我妈老笑我,说我没有遗传到家庭的优秀基因。”

说这段话的时候,席君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伤感,甚至比起平时还要更活泼生动一些。

这是席君第一次主动在他面前提起小时候的趣事,华杓听得很认真。

“字丑就不想写字,为了提高我的积极性,我爸骗我说正常人字丑是因为笔的问题,换支笔就好了。所以到生日那天他特意买了一支好看的钢笔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

关于手和笔的关联,他和席君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没等席君说完,他就急哄哄地发表意见。

“是吧是吧,我也觉得写字跟笔有关,我字写的那么丑,一定是因为我笔买的不够好看不够贵。”他理直气壮。

席君憋笑,没忍心打击他的自信心。

然而事实是,这么好看的笔写出来的字依旧丑的可怜,得知真相的小席君,当场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正常人换支笔都能写出好看的字,为什么偏偏自己做不到?难道说我不是正常人吗?

为了配的上这支笔,也为了向爸爸证明自己属于正常人的范畴,她在私底下苦练了很久,这才慢慢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标准。

席君接着往下说。

“放在现在,这支钢笔的设计都不落俗套,小孩子嘛,都喜欢独一无二,可想而知那时候我会有多喜欢它。”

爱不释手的抚摸着,席君盯着它的目光极致的温柔,整个人都沉浸在了当初美好的回忆中。

在她的描述词里,一个活泼又机灵的小女孩形象被逐渐勾勒了出来。华杓很难想象,她们居然会是同一人。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那些把钢笔插在西装外套胸前口袋里的人,我觉得那身打扮特别酷,看起来特别有格调,后来不知不觉也就模仿我爸那样,天天带着它不离身。”

华杓被逗笑了,没想到看似沉稳冷静的席君,小时候也会有这么中二天真的一面。

“到现在,它已经成为了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