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同居什么的, 对他们来说, 也太不合适了。
如果是两个陌生人, 拿着合同按照合同规章制度同居, 那就是老板和员工近距离工作。
可是她和司韶,好歹也是在高中时候, 有过那么一段恋情的。
嘴上说的再干净,心里没有把人彻底挖出去, 近距离和他在一起, 万一那只小鹿找到路, 又回来了怎么办?
她可没有第二次青春,供她燃烧热情了。
那么尽心竭力的追一个人,此生一次足矣刻骨铭心,她不要第二次了。
毕竟司韶……太容易让人爱上他。
她如果是一个定力十足, 能够视他的美好若无物的话,又怎么会在十五岁时,一眼沉陷。
定力不足的人, 有自知之明。
远离吸引源就好。
合作可以,工作是公,她完全可以分得清。只是同居是生活在一起,她在生活中,实在无法做到那么泾渭分明的理智。
所以同居什么的,她坚决反对。
司韶静静看着她。
停车场又有一辆车驶入。
他按下白莘莘的手,拉着她进了电梯。
“你想和我住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