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斯又心安理得起来了。
公爵刚刚在听仆人汇报到场情况,看见戈斯过来,摆摆手,叫仆人待会儿再来。
仆人鞠躬退下,转身正好撞见戈斯,眼里闪过一抹了悟,冲戈斯挤了挤眼。
戈斯一头雾水:“?”
庄园里流传着关于戈斯的好几个版本的传说。主要是戈斯的来历实在神秘,突然出现在庄园里,身着奇装异服,行事作风还一点不低调。天天一副主人做派,四处招猫逗狗不安生。
所以,有人说他是公爵原来幼时相识的青梅竹马,年少失散,戈斯跨越千里前来再续前情;有人说戈斯是一只曾被公爵救起的黑鸦,现在化身成人前来报恩;有人说戈斯是公爵中毒时向神明许愿,被派过来给公爵治病的……
虽然都非常离谱,但万变不离其宗:公爵和戈斯肯定有一腿。
公爵知道这些流传的传闻,但他没想着去管。
菲尔德抬眼看戈斯,目光从收窄的腰上滑到歪歪斜斜的领口。戈斯不是什么规规矩矩的人,他现在领口微敞,多了丝风流韵气。
但是菲尔德看着分明的锁骨,压了压唇角,上手把他领口仔仔细细地又理好了,扣上最上头的扣子。
指尖微凉,划在肌肤上的感觉让戈斯痒得发颤。他用下巴蹭蹭菲尔德的手背,抱怨道:“阁下,行行好吧,别给我系了,太紧了——”
公爵不疾不徐地扣好了,但是把领巾给他松了松。“别人认真给你弄好的样子,别浪费心意,嗯?”
戈斯不说话了。他一向对心爱之物倍加珍视,也包括别人的。之前弄坏了厨娘挂在厨房的一串刺绣风铃,他硬着头皮请教遍了庄园,又给厨娘绣了一个差不多的还了回去。
他不知道哪些东西是倾注心意了的,但要是别人说这是被珍视的东西,他就能体会到分量。
“对了,”戈斯想起自己的来意,“你刚刚把我酒喝了,你得赔我。”
菲尔德悠然自得地也端了杯酒,颜色透明寡淡,抿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