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知道,当她发现自己喜欢他时,已经是高中。
季昀在学校里,一直是安静和独来独往的。
平时没有事情,他能一个人在文学社的活动教室待到班主任找人去叫他。
他的脸上常年挂着温柔的淡笑,但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最礼貌的那种,毫不及眼底的笑。
她和季昀算是熟悉,但又算不上有多熟。毕竟没有人和他是真正的朋友,因为他不需要。
后来她活成了他的样子。
就是徐年所说的,她那一副虚伪却又显得高高在上的模样。
“说实在的,我是真不知道你一直喜欢季昀那个木头哪一点,他连个闷骚老冰箱都算不上,”兰杉把苹果咬得声音响亮,“我刚认识季昀的时候,就觉得他的爱情都得是柏拉图式的,要和他在一起得思想觉悟高到天上去。”
“因为他身上有那个时候,我没有的东西。”
季昀懂她不懂的文学作品,能写出她绞尽脑汁也造不出的漂亮句子。
她喜欢托腮看着他微蹙着眉,执笔在纸上写下一行又一行故事。
他穿着南华的校服衬衣,认真的侧脸好看得像是在拍电影。
她喜欢去文学社蹭课,交一篇吐血写出的文章,然后听他无奈地说“可可,文章的结构不能这样写”。
她喜欢听他叫她“可可”。
因为连读而语调上扬的第二个字,听起来是他们两人最亲昵的时刻。
为了靠近他,姜可笙做过最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大概是用一个暑假,无数次在放弃的线上挣扎之后,终于把一整本的《尤利西斯》生生啃完。
甚至,还因为这本书看了不少相关的注释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