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考虑了一下,回答:“你们先走程序吧。”
谭畅被刑拘之后,唐宁作为代理律师介入,照例提交过一次取保候审的申请,三天之后照例被驳回了。
虽然谭畅涉嫌的不是暴力犯罪,但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驳回之后再次申请,基本毫无希望。可出了现在这样的事,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中有这样一条,对以自伤自残的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办理取保候审。但这条规定本身也自带矛盾。看守所里有医务室,也有医生,可只要在押人员的伤病严重到一定程度,羁押场所医疗条件欠缺,还是得提出取保申请,去社会医院治疗的。
而且,虽然现在侦查还在继续,但谭畅身上的事情似乎已经查明白了,钱也都已经退回。牵涉在其中的四个人全部到案,交代的事实互相印证,说的都是那七次交易,唯一的异议只是案值以累计还是最高额认定而已。
再次提出取保申请,是很有可能通过的。
由此,余白忽又想到了谭畅这样做的另一个理由,虽然并不肯定。
在谭教授口中,这次自缢是一个一生孤独却又顺遂的精英女性在身败名裂之后的自我了断。
但唐宁方才说的那番话,却让这件事有了第二种合理的解释,谭畅很可能并不想死,她只是想要出去而已。
等到两个人离开医院,坐上车回家,时间已经是凌晨,环线上一片空空荡荡,有些匝道都已经关闭了。
唐宁开着车,忽然对余白说:“这个案子接下去你就不要参与了。”
他已不是第一次表达这样的意思,从一开始他就不想让她在怀孕期间跟着自己逛看守所,但那个时候还是半带着玩笑说的,但现在就完全不一样了。
余白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问:“那你呢?”
“我这方面不合适提出解除委托,”唐宁回答,“不过目前这样的情况,暂时也不能会见,只是一些程序上的事,申请取保之类还是可以继续做的,边走边看吧。”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而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不能作为这里所说的“正当理由”。至少,事情在真正发生之前尚且不是。
“如果谭畅提出要会见律师呢?”余白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