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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叶慎寻也不过五六岁光景,正是胡闹的年纪。齐悦英抱着我登门,被请去叶舜山的书房,将刚满周岁的我交给叶家保姆,却叫六岁的叶慎寻一眼看上,将我当作玩具抱走。

据说儿时的我皮肤好到天怒人怨,白白嫩嫩,大眼玲珑,睫毛卷翘,整个翻版的sd娃娃,只是略微圆润了些。

小叶慎寻趁保姆不注意,偷偷将我抱到院子,放在秋千上,和裤衩儿伙伴们玩过家家。

设定里,他是富可敌国的小王子,我是命中注定要嫁给他的公主。秋千上,刚满周岁的我好像能听懂台词般,还直冲着他傻笑。

可问题来了,在场的王子不止他一个呀?

玩在一起的都是富家公子,个顶个儿地不认输,其中一胖胖的肉团子站出来,指着我奶声奶气,“你说她只能嫁给你,凭什么?”

叶慎寻霸道属性天生自带,黑咕噜的眼睛转了转,瞅到院内的老槐树木桌上,还没做完的算术题课本。那摊开的课本中央,躺着把小圆规,立马计上心头。

“凭她身上有我的记号。”

说完,风驰电掣拿来圆规,真当我跟没血没肉的洋娃娃般,将银白色的尖锐,猛扎向我右边手掌。

小婴儿的肉嫩易破,他不讲章法的一针,我顷刻血流如注,震天响的哭声引来保姆和我妈,以及还健步如飞的叶舜山。

彼日的化痕技术还没如今这样发达,包扎以后,伤口处结了痂。等到痂脱落,我的掌心从此有了一个暗红色血口。针眼大小,看起来与痣无异。

所以,佛祖从来没在我身上刻下什么诅咒。为我留下痕迹的人,是叶慎寻。

之前,他曾恍然见过我的手心,却与所有人一样,以为那是天生的痣。尽管他也知,我是齐悦英的女儿,却不清楚齐悦英的丈夫,正是叶舜山的关门弟子。更不知,齐悦英便是当年找上叶家门的年轻女人。那时的她还素颜朝天,眉目并未被现实操练得锋利,着一身长裙,仙气飘飘,还在他挨打的时候,露出过哭笑不得的表情。

没错,那也是叶慎寻记忆中,挨的第一次打。

当日的叶舜山用尽办法要他道歉,小叶同学倔着脑袋,横横的,就是不道,嘴里振振有词,“我有什么错?她本来就要嫁给孙儿,我不过留个标记而已!”一时间,原还气急的我妈,不知该哭该笑。

大概,这也是她选择向叶慎寻抛橄榄枝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