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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伯就着灯光眯了眯眼,“在老奴眼里,都是程小姐,为哪位说话没分别。重要的是,先生可知自己心意?您当初使着性子离开,回头,再离开,再回头,大约是笃定,有人会在原地傻傻等候。后来,您招招手,那傻傻的人就不问缘由焚身以火。可有天,傻蛾子飞不动了,您愿意碎了自己高贵的身,去随它卑微的影?”

看似闲话家常,实为点醒。

不管魏光阴在与程改改的这出戏里投入有几分,他的初衷,都是为了魏氏集团。若没了这冠冕堂皇的借口,他肯朝她走几步?要是没有走九十九步的决心,那进魏家门的是那位程小姐,还是门外这位程小姐,的确毫无差别。如果他有走九十九步的心,便不会在她刚刚才退一步的时刻,就如此大惊失色。

一滴水,两滴水,三滴水,都变不了汪洋。而她走了一年,两年……十年,才走到他身旁。所以不能全给,就全都别给。这样,兴许对谁都好。

良久,手腕附近的伤口已被包扎完毕,魏光阴起身至窗前,瞧着门外几近晕倒在雨中的女孩儿,眉头紧蹙。脑子里浮动的画面,都是方才她满含哭腔的表情。

“你同她不过几段儿时回忆。可为了那个人,她能豁出命去!”

她从刘维嘴里听说,两年前的车祸,叶慎寻危在旦夕,是程改改主动站出,给了对方一个肾。所以,她的身体大不如前,更无法剧烈运动,还曾因一个小小的细菌感染危在旦夕。这也是为何,q大篮球场,面对自己的邀约,她也犹犹豫豫。

是吗?在原地傻傻等候的人。从前,对于程改改,魏光阴是自信的。如今,不确定了。

好半晌,窗前人似下了什么决心,松开唇角。

“开门吧。”

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哦不,滨城吗?

那日,我认世界倒霉第二,没谁敢认第一。

我先是被叶慎寻赏了耳光,再质问魏光阴被情伤,接着哭成傻逼,然后被一场大雨淋成落汤鸡,最终还得浑身湿答答地开着车,去寻找叶家的宝贝星星。

想到魏光阴,我恍然记起,属于他的迷谷红绳还在我手里。虽然多了见面的理由,我也不介意为他多厚一次脸皮,可见面又能说什么呢?最早的过往,我未曾参与,似乎并无置喙的余地……

思绪幽幽间,仿佛有两个字挣扎着要跳出来。

光阴?

红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