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接机的人是我,叶慎寻一万个不放心,调了老宅的人前来。我刚走进大厅,认出为首的黑衣,便被人从身后捂了嘴拉到一旁,抬头,正是那张与叶慎寻相似的模子,对我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两年不见,这孩子身高又长了些,明明我比他大个两岁,却还是执意叫我橙橙,心智依旧停留在八九岁阶段。
“不想回那个家,不好玩。”
他赌气地撇了撇嘴。
“你不回那个家,单独回你哥的公寓,我也不放心,那儿可是一个能照顾你的人都没有。”我一根一根掰开面前人的手指,企图用严肃表情告诫他,不要任性。
叶慎星反应极快,“那我跟着你,直到大哥回滨城!”
是啊,如果严肃能够吓到他,那还是叶慎寻的亲弟吗?
我的公寓小,勉强睡一晚沙发倒没什么,可晚上和魏光阴还有约会,带这么大个灯泡……
叶慎星察言观色的能力倒不像小孩儿,他很快洞穿我的犹豫,立马扮作苦哈哈脸,“其实一个人吃饭睡觉没什么,我在美国已经习惯孤单生活啦。橙橙不用管我,去忙吧。”
若说这句话的人换做刘大壮,我必会答:“行,拜拜啦。”可对象是个从小遭遇不幸的孩子,关键还是个漂亮的孩子,好的,我不忍心,只好在魏光阴打来电话时征求他的意见,说要多带一个朋友吃饭。
滨城傍晚六七点的交通,比帝都还令人头疼。我和叶慎星率先抵达,他喜欢主厅那架钢琴,跃跃欲试去弹奏,引来许多妹子侧目。
一曲方毕,离钢琴最近的那桌姑娘突然跳起来,娇啼一声:“啊,蚊子!”
叶慎星禁不住打量对方片刻,尔后才起身,满面疑惑在我对面落座,“橙橙,蚊子有什么可怕吗?为什么好多女孩不是怕蚊子就是怕蟑螂。”
“很多女孩子在你面前这样叫过吗?”
“嗯!”
“那是因为她们喜欢的人在身边啊,想要对方多看自己两眼。”
“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