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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阳全权负责我的行踪,面对我的目瞪口呆,他见惯不怪,甚至露出“我走了那么久你怎么还在我老板身边晃悠”的表情,阴阳怪气道:“你能出现在这里,本身就是种世纪夸张了好吗?”

他说的……并非没道理……

叶慎寻的房间在隔出的二层,离我半个客厅的距离。他白天去公司,有时候应酬,很晚才回来。我百无聊赖,出门也不知道去哪里,连个斗嘴的人都没有,只好真的开始上网写小说。

沛阳是我的第一个读者,有时能抱着笔记本电脑笑半天。倒并非我写得多好,而是他老自动代入,将我笔下的霸道总裁想象成叶慎寻,有种诡异的喜感。

周印和盛杉婚礼的前晚,我莫名心神不宁,下笔有如神助的状态尽失,只好求助沛阳。

“你说,男主角和女主角互相喜欢,但男主角因为利益问题选择和别的女人结婚,女主角的朋友应不应该大闹婚礼为她出口气?”

这孩子实心眼儿,想也未想一拍大腿:“必须的啊!不然还能叫朋友吗?!”我若有所思,回身到电脑前,敲了几行字,就砰地盖上,风风火火跑去洗澡准备睡觉。沛阳错愕:“今天这么早?”以往我总失眠到半夜。

“明儿早起,参加婚礼!”

作为伴郎,叶慎寻要忙的事情不少,早早就出了门。我给他打电话说要去,他有些狐疑:“这下不觉得背叛盛杉了?”我顿了一下道:“反正我不去,礼金也收不回来。”

他半信半疑:“财迷。”而后似乎看了看表说:“正巧在公寓附近,你收拾好下楼。”

生平第一次参加婚礼,我上网搜了教程,给自己化妆描眉,没想到天赋异禀。

手边的眉笔和粉底等东西还是盛杉送的,在美国逛商场时,她说:“你整日素面朝天,怎么勾引叶慎寻?”如今,我好像已与她融为一体,想用最庄重的姿态,出现在众人眼前。

捣腾的时间有些久,我比预计时间晚了半小时才下楼。给叶慎寻打电话,他说车就停在小区门口。我穿着他之前准备的礼服和高跟鞋,自诩袅袅婷婷,到了门口,看见阵仗,鞋跟差点崴掉。

妈妈啊,那有条不紊排满长街望不到尽头的白色宾利都是什么鬼?!轿车上方全扎满了婚花,周围路过看热闹的人群早就聚集了一堆。

我站在原地目瞪口呆,为首那辆的车窗缓缓降下,露出叶慎寻冷峻的脸:“上来。”顿时,指指点点的声音更大了。

对哦,周印结婚,他开主婚车。原本正打算去解家接解绫的,接到我电话,便拉了整个车队停下来等我。

“其实……你完全可以打个电话催我!这架势,大家都以为嫁人的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