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一下,将来他的下一任女友,看到男人愿意为了他们的爱情而纹身,相信应该会挺感动的吧。
小玉挺了解我,是她让我在上句尾加上一个“吧”字。
她说,很多恋人都会为爱人的小小举动或付出而自我感动,但她觉得我不会。
当时的我不属于那类容易感动的人群,反而会感到压力十足。
我像只胆小的蜗牛,别人一碰到我的触角,甭管对我好还是对我坏,我都会刺溜一下躲起来。
和祯炎结婚后,有一天醒来,看着身边睡相乖巧的他,纯洁干净如天使一般。那一瞬间,我认为自己可以为他做任何事。
譬如若是有人怂恿我纹个二火,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综上所述,那个时候我不喜欢厉杰,所以无法理解他的行为,也不会主动去代入自己理解那个行为。
或许他爱那个女生的时候,当下就是真实的深爱。
每一刻当下的感动都是事实的存在,所以厉杰愿意去做一些事来证明那份感动。
再延伸举个例子,女人不能去质问男人有没有喜欢过自己这种问题。他肯定会回答,在某 个当下,他是爱的。
真要问的话,也得换个方式。因为问题的关键是喜欢了多久。喜欢一秒也是喜欢,喜欢一个月、一年、十年也是喜欢。
感动和喜欢一样,首先得有“是与否”的问题,接着才是留存时间长短的问题。
我终于想清楚自己对厉杰的感情,首先终止在“是与否”这个阶段,因为选了“否”,不喜欢他,所以就没有时间留存的后续问题。
不喜欢,所以无法感动。
那天晚上实打实浪费了一间房,周凛是个相信有超现实存在的人,怕鬼,胆小得很,不敢自己住,所以整晚都赖在厉杰的房间睡。
下次我还郭佳的人情,还是得按两间房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