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真是懂事,花明盯着他嘿嘿几声,眼睛里忍不住冒了两颗小星星。就算放到现代,也是评论区能夸一波的暖男了。
也许是她的表情过于贼眉鼠眼,迟雪唇角微动了动,有些不适应,“你做什么又这样看我?”
花明一时不留神,话就从嘴边滑了出来,“这不都成亲了吗,怎么都不让看两眼呀。”
此话一出,身边的人一僵,眼看着红色又从脖颈往耳根走。
真是的,让不知道的人见了,还以为她当街调戏良家男子。
花明心里大摇其头,嘴上只能转移话题,“对了,说正事。你觉得,假如我真的开一家餐馆,镇上的人会愿意来消费吗?”
迟雪没料到她进入正题的速度这么快,轻咳了两声,改为正色,“自然,你见到刚才那位年轻妇人了吧?”
“嗯啊。”花明点点头。
“你看,她家孩子喜欢吃你做的草莓大福,她为了满足孩子的愿望,就只能鼓起勇气来向你求方子,回去后还要尝试着做,这东西也不能单做一两个,必然是一大盘。孩子每次想吃,她就得辛苦一回。”
迟雪慢条斯理,“假如你开了餐馆,她就不必费这些事,只要到你店里买就好,于她,每次只需花少量的钱给孩子解馋,于你,做一回可以卖给许多人,东西又总是新鲜的,岂不是双赢的事?”
花明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嘴微微张大,“这个商业头脑,可以呀!”
面前的人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垂下眼睫,“那也是你教的。”
“不不不,”花明眉开眼笑,“你这属于自学成才。”
她大受鼓舞,“那我想好了,我要开一家酒楼,定位中高档,主打创新菜,你看怎么样?”
刚被夸过的迟雪眼中飘过一丝茫然,“你说慢一些?”
花明热情似火,毫不嫌弃他的理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