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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琛沉默了两秒,然后拒绝了。

还能是啥,肯定是他没向薇来得牛呗,不过这是事实,他心里还是承认这一点,不然也不会死皮赖脸的赖在这里了。

没错,自打见识到大侄女的科技班后,闫琛就不愿意再回到他的厂房,也不是太愿意跟着唐林离开这个城市。

而是选择了在外租了一间房子,时不时跑来蹭课。

和一群高中生上课,闫琛并不觉得丢人,反而庆幸自己有这个机会。

不过四五天的时间,他已经彻底弄明白了速度传感器的原理,正朝着角速率传感器而去。

如果先前还有犹豫,那他现在已经决定,以后就继续赖下去了。

等出师之后,再去其他地方征服吧。

“这都不重要,我刚已经拒绝他们的招募了。”闫琛耸了耸肩膀,像是想表现出洒脱。

不过,就算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到底还是多少有点遗憾。

向薇睨了他一眼,“是吗,那真遗憾。”

“不遗憾。”闫琛连连摆手,不管心里有没有遗憾,反正嘴上是不能说,“我觉得待在这里挺好。”

向薇对着他笑了笑,“可我已经答应了他们。”

闫琛一愣,有些反应不过来。

他怎么就忘记了?!!

连他都被载人航天工程部招募,比他厉害那么多的向薇怎么可能不被招募?

向薇要是走了,他还留在这里干嘛?

他留在这里的主要目的又不是给六个孩子当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