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洛对于这个消息,并不感到意外。

这个时代凡是出过国的人,无不为国外的富庶与繁华所倾倒。

有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就会选择留在国外。

但是,出国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只有这些人留在国外了?

难道别人就看不到国外的繁华吗?难道别人就没享受过国外的一切吗?

国家出钱送你们出国,就是为了让你们留在那里享受繁华?

用了国家的钱,就得回国建设国家!

如果不想回来,当初就别接受国家给予的一切。

自己花钱自己出国,不好吗?

“我们签订的有合同!”洛洛笑了一笑,“告诉他们,如果不想回来,履行合同就可以了。”

路双等人出国前后,在国内和米国分别签了个人投资合同。

洛洛负担他们在国外的一切开销,他们学成之后必须回国。

如果不回国。

每年收入的百分之四十要做为赔偿付给洛洛,直到退休。

这些人,恐怕根本想象不到,世上还有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

交了税之后剩下的钱,都不够付给洛洛做为合同赔偿。

请律师打官司?

挣的钱都不够付律师费,哪个律师会替他们出面?

一旦打官司,不仅个人要赔偿,他们任职的公司也要向洛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