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凉一听就知道这是没怎么尝过人间疾苦的小少爷,笑了笑:“这是雷公菌,又称地木耳,口感清甜脆爽,农人常做凉拌食用。”
“军爷们挖回来的野菜虽也自有风味,但就这么做汤却略有苦涩,相比之下这鲜虾地木耳汤更好下咽。”
岂止好下咽?那根本就是天与地的区别。
要说这几样吃的也不算复杂,吃食大伙儿都一样的,调料也就这两样,但裴小厨做出来就是好吃,好吃得差点吞掉舌头。
应四季出身不错,以往也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只家里最会吃的长辈说过,倒是能将越简单的菜色做得惊艳无比的,越显本事。
山珍海味龙肝凤髓,顶级食材本就拥有难以替代的独特风味。反倒是最简单最平平无奇的家常,比如一道寻常的炒白菜能让人念念不忘,才是难得。
却听裴小厨叹了口气:“确实如你所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东西就这么些,我的本事能发挥半成便不错了。”
“先前军爷们挖野菜的时候便看见不少增添风味的好物,只应小将说时间拮据,我便也不好开口,否则同样的干粮便是数十种风味换着吃也不在话下。”
周围众人“……”
突然有种亏大发了的绞痛感。
虽说行军赶路不是出来野炊,可也没到那份上,再说午饭休息时间本就不短,马匹的修整饲喂尚且要时间呢。
裴小厨动作这么利索,怎么就耽误时间了?
一时间先开口阻她干活的邱三响和应四季成了众矢之的,周围兄弟食不知味的咽着糊糊,瞪着他俩。
邱三响就日了狗了,他应四季遭恨好歹混了个饼子吃,他可毛都没沾到。
正要呵斥这女人两句找回场子,便看到他们头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那女子身后。
径自铲下一个饼子吃了起来,入口椒香酥脆,口齿留香的风味安抚了一上午赶路的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