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霸天积极地给儿子挽尊:“……洗衣机?咱们家的洗衣机不是履带滚动的吗?”
“……履带滚动的应该是拖拉机?咱们洗衣机是滚筒的。”安恬无力地说。
“滚筒?”其他三人都茫然了。
为了防止他们问出“滚筒不是冰淇淋吗”一类的话,安恬决定先发制人:“今天轩暮成为什么忽然要解除婚约?虽然我觉得挺高兴的,不过如果没有人想要算计我才更好——我来之前有人对轩暮成说过什么吗?”
原主提到轩暮成的时候,通常是娇羞低头讨厌啦三件套走起的。安恬没心情演娇羞,她能接受娇软萌妹的玛丽苏七彩头发设定已经仁至义尽,如果连娇羞也要扮演,她还不如干掉世界意志直接一统天下。
南宫安恪说:“你说这个啊?你知道的,我刚才也跟你说过,我有个空间,可以储存好几个大仓库的物资,爸爸妈妈虽然也有异能,但是攻击力不高,所以轩暮成的保镖头子给他出馊主意,说要用解除婚约威胁你一下,等你反对的时候趁机提出条件。”
他看了安恬一眼:“可是他大概没想到你一秒钟交换回订婚戒指,估计现在正在妈妈怀里哭呢吧?”
他一只不太看得起轩暮成。因为轩妈妈非常强势,而轩暮成连轩妈妈的三成都没学到,还是那句话,不是轩家的基因太差,就是他发生突变了。
真为轩妈妈感到惋惜!那么好的一个人,怎么摊上这么个蠢儿子呢?
安恬若有所思:她始终相信一件事。那就是无论什么人,做出一件事总是需要理由的,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想要从这件事情当中得到什么。
即便有天道爸爸的偏宠,也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喜欢原主,当这里是一个小说世界的时候,同样如此。
至少要有个理由。
比如两家合作互惠互利是个理由,想通过原主与南宫家族交好也是理由。
考虑到原书是一本玛丽苏小说,那么看到美丽的人从而心情愉悦,当然也是令人信服的理由。
只是不知道轩暮成是哪一种?这个第一世抱得美人归,第二世男配发威毁灭世界,他也能苟到几乎最后的人,他说出来的话是真是假?是对自己真实目的的掩饰,还是他真的头脑简单确实这么想?
安恬觉得脑壳痛。这些事情好烦,好想出去杀几只丧尸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