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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明珠初中时期的同班同学。

她和明珠同校,她初三,明珠初二。

孟丽馨偷了宿舍同班同学的钱,金额上了一万元。

在那个时代,一万元,不是小数目,可以构成很严重的偷盗刑事案件。

宿舍楼的管理阿姨在孟丽馨的书包里找到了一万元现金,人赃并获,老师一怒之下报了警。

警察带走了孟丽馨,被判三年牢狱之灾。

乔胭脂说出了她认识孟丽馨的来源。

孟箐月那双无情的眼眸里总算有些动容,她的妹妹,没有彻底被这个世界所遗忘。

“我是她的姐姐。”

唐夭夭和乔胭脂已经猜到了,或许,孟丽馨,就是让孟箐月疯狂做这么多恶事的导火线。

孟箐月想到了妹妹,眼底难得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我们从小就被父母抛弃,在孤儿院长大,一没家世背景,二没权没势,从小兢兢业业的活着,约定,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摆脱苦日子。”

“我和丽馨的成绩,在全年级仅次于你和乔明珠之下,徘徊相隔两三名,丽馨和我想要朋友,想和你们做朋友,可每一次接近你们,都被漠视,乔胭脂,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就是你那一副矜贵高冷,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傲样子。”

乔胭脂的确不记得她,能记得孟丽馨也是因为她坐牢了,那时候,初中生坐牢传得沸沸扬扬,想不知道,都难。

听到这里,她笑了:“又有什么规定,需要我对每个人都笑脸相迎?”

友情,对于当时的她,从来都不配拥有。

她清楚的记得,父亲曾经说过,她和明珠的身份,就注定不会遇见真正带她们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