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黄色的灯光下, 宋渝盘腿坐在床上,望着一床凌乱的碎布屑呆呆出神。
她就是想要纳个鞋底,怎么就这么难呢?
摘下右手的顶针, 气鼓鼓的把弯曲的缝衣针别到衣角, 宋渝这才把扎出血的食指含进嘴里。
离开锦绣,她什么都干不成。
这个认知让宋渝格外沮丧。
血应该止住了吧?宋渝把含了半晌的手指举到眼前。嘿,你说气人不气人!
鲜红色的血粒照样钻出针眼,很快便聚成圆滚滚的血珠。
欺人太甚!
宋渝自暴自弃的将血珠往地上一甩,爱流流吧!
拆掉两件旧衣服裁剪成的千层底散落一地,她的手劲根本不可能完成这么高难度的工作。
忍着羞赧重新丈量夫君的鞋底, 宋渝只觉得布料灼热,烫得她浑身冒汗。只收拾了三四片,她已经娇喘微微。
“媳妇,我回来啦。”
院子外响起便宜夫君元气满满的大嗓门, “咔哒”的开门声、“腾腾腾”的走路声、甚至是“呼哧呼哧”喘息声,宋渝听得一清二楚。
欲哭无泪的看着狼藉的房间,宋渝硬生生逼出一身白毛汗。
“小渝, 媳妇,你在房间里吗?”
眨眼的工夫,董长征已经进屋了。以他的脚程, 三两呼吸便可以到达房间!
这这这,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