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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过以前那种日子的话,就温顺一点。”

经纪人看着狄城的背影,关上车门,叹了口气。

林殊星从二楼的露台向下望,看到狄城正站在别墅外的一棵大树下。

六月的夏日灼热,汗能浸湿后背,阴影挡住狄城的大半个身体,地面上日光斑驳,林殊星撑着下巴在露台上静静看了会儿,他看不见狄城的脸,所以尝试着想象对方此刻的表情,刺目的光从他眼底一闪而过,狄城在树底下拨弄手里的打火机,外壳上的镭射标在阳光下晃眼极了。

“喂!”林殊星喊他。

狄城抬头,听到青年的笑声,“你站在阴影里,我看不见你了。”

狄城自小在缅甸长大。

缅甸联邦首都被命名为内比都的时候,狄城刚满四岁。但那时候,他已经会用散弹枪了,狄城能活下来不靠任何人,只靠他自己,他在乞丐、退役军人、农民、游击军的手里偷师,那些人抢占食物、残害同党的时候,狄城学他们说话、武斗、逞凶斗狠,他从缅北辗转各大城市,用两条腿爬山跨河,用他的绿眼睛看各种枪械斗争和地盘抢夺,很多人都死去了,但他活了下来。

狄城说他破处是在十三岁,那是真话,也是假话。

他心甘情愿的破处是在十三岁,不心甘情愿的那次,是在四岁以前。

谩骂与鞭打促使狄城长大,他是在疼痛下成长的男人,他遇到的很多人都喜欢以「关照」及「爱」的名义伤害他,那时候的狄城年纪小,还真把那些东西当成爱,以为自己从别人那里获取到了什么了不起的感情,后来一年年长大,狄城已经不再在乎他有没有被爱着,他是将爱这个字从自己的生命力剥离之后,才明白什么是暴力和血腥。

爱即伤害?

爱即伤害。

如果林殊星没有出现,狄城会一直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