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来过,我记起来我的出身,三十八线小镇出来的,从小到大没见过什么世面,学历就只是普通一本。
和我身边这位福布斯排名前三十的青年才俊,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应该要娶公主。
而我,只是个水晶鞋都没资格穿的灰姑娘。
这几日,一些记忆陆陆续续回来了些。
但我就是记不起和他发生的一切,比如怎么认识,又是怎么相恋。
他拉过我的手,十指相扣。
“傻丫头,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
他掌心宽厚,手指比我长出来一截。
十指相扣时,我的心又不可遏制的跳了那么一下。
我觉得我患的不是失忆,而是花痴病。
夕阳一点点往下落,空气中温度慢慢降低,我觉得有些冷。
正当我想着要不要回病房时,身子跌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别胡思乱想,好好养病,等你出院了,我们就举办盛大的婚礼。”
婚礼?
我微微蹙眉,搞半天我和他还没结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