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厅里, 张仲清脸上还带着酒意, 下巴上有些微的胡茬,这点狼狈丝毫无损他的容貌,反而带来一种惹人怜爱的俊美。
刘淑兰脸有点红,走过去问, “要打台球吗?”
张仲清叼着烟,含含糊糊说,“你觉得我像会打台球的人吗?”
确实不像,他以前就是个兵痞子,脑子聪明,他有个朋友家里和教育局有不浅的关系,他靠着朋友“捡漏”上了大学,又因为嘴皮子得到伯乐赏识,一飞冲天。
不过骨子里,张仲清依旧就是个普通人。
刘淑兰在椅子上坐下,随口对他说,“你和我说说你媳妇儿呗。”
张仲清似笑非笑看了她一眼,随手弹了下烟灰,“她和你不一样,你不用比较。”
刘淑兰以为他在暗示自己,心砰砰跳,“怎么个不一样法。”
这话唤起张仲清记忆了,“她就一傻姑娘,是个贤妻良母。你是巾帼英雄,新时代女性,你们就不是一条路子的人。”
林秀以前可真纯,扎两根辫子,从乡下跑到城里读书,刚去学校的时候连公交车都不会坐,张仲清就看见她追着车跑了一路跑得满头大汗。
张仲清那时候心想,这么傻的婆娘谁娶了谁倒霉,俗话说爹傻傻一个,妈傻傻一窝,要真结婚了,那不得拖着一家几口傻瓜蛋子?
结果后来他居然和这个傻婆娘谈了恋爱,后来还结了婚。
他不喜欢看书,在泡妞的时候为了装深沉看过《金粉世家》,虽然觉得里面那个姓金的公子哥儿花天酒地要不得,但对他的择偶观还是很赞同,女朋友怎样都行,但娶老婆,还是得娶个贤良会持家的。
当时家里觉得他老大不小了,催促他快点结婚,张仲清心一动,就向林秀求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