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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人往上爬 史岁长 744 字 2022-10-06

可无论子椿如何解释,法条都明文规定十三岁小孩得负责。

因而他和他母亲应该都没错吧。

可事情的关键却并没那么简单。

法条上的确明文规定过责任的归属,但上面也明文规定——

若符合前条者,受害方要求赔偿金不得超过十两银子,卖身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但在当时,这条法则,母亲却根本没给

爷俩看。

它是写在了后面一页,母亲是想故意给椿爷俩吃点苦头才如此做。

到了事后母亲方才给几个内眷看了并告诫尽量别宣扬契约的事,也为避免惹祸上身。

而他执敬自然也看了。

所以他明白叫子椿赔偿五十两,卖身三年这事,实际是在坑这几位乡里人啊!

不行,知县大人都是懂法律的,他不能让子椿乱说话。

果然身后的王阮园也将目光停留在子椿身上,他问道:“这就是和你们签了三年契约的孩子吗?”

执敬苦回:“他父亲穷,自愿将他留在我们府上,说跟着我们能吃好喝好,大人你看这孩子瘦成这样,我母亲就是因为瞧见他身体不好才做了好心将她留下。虽说是签了契约,但也没让他干苦活,门上谁来了,进去通报一声,算得上是强身健体的活,为了这孩子,我们也十分的照顾他啊!”

子椿讶异,错不是在他吗,法律明文规定了的啊,怎么现在却反倒笼络起他来了。

不过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执敬这么说了就没有收回这话的道理。

这话可是将主动权交到了他的手里啊!他可不能错失这把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