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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怎么很怕我似的。”林思楠牵着马进了庵里,有些不解。

周少陵送来的不过是几套衣服,皆是男装,而且都是漠北人的装束,衣物左衽之后,胸前一圈毛茸茸的兽皮,林思楠再将兽皮帽扣在头上,兽毛随着微风轻轻荡漾,一身崭新的装束将她衬得更加娇小,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公子。

“说我是漠北的男子汉,谁信啊。”林思楠喃喃道,但是想到之前感受到的周少陵的身材,结结实实,有料程度,比华国的那些公子哥不知道高了几个档次,想必要装漠北人,也是能够装得很像。

林思楠将鹰歌的那套给她,鹰歌比她高了半个头,而且长相更随她爹,带有一种漠北人的豪爽之气,虽然身材也很娇小,却没有林思楠的那股子柔软之气,倒真的像是一个稍微纤细一些的漠北公子哥。

只有我是拖后腿的么,林思楠暗自腹诽了原主这个一看就弱不禁风的身材,并想念了一下自己的真身,比原主高了整整一个头,九头身比例,要多帅气有多帅气。

林思楠直到进入梦香,都在想着这件事情,仿佛一管子强效鸡血打入血液中,恨不得马上完成任务,回到现实社会,弄死渣男,还自己一个精彩漂亮的人生。

林思楠将鹰歌从被窝里面拽出来的时候,天才蒙蒙亮,她不愿意惊动常妙仙,本想着悄悄离开,没想到常妙仙起得比她还要早,不知道从哪变出的一堆食材,愣是给她做了一大包路上可以吃的干粮点心。

“天气越发冷了,这些吃的里面我都混了药材的,给身子补补气。但是最好住店的时候让厨房热一热,别吃凉的。”常妙仙一面帮她把东西都系到了小陵子身上,一面不厌其烦地叮嘱,最后和林思楠告别的时候,竟然还红了眼眶。

那一瞬间,林思楠心里想到,常妙仙这些年和一群不会说话的尼姑住在一起可真是憋坏了,说看破红尘什么的,约莫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但是鹰歌和那几个小尼姑年纪相仿,似乎还挺适应云渺庵的生活的,对每天吃素也没有什么异议,还十分想念每天陪她聊天的几个小尼姑,不过走出几十步的距离,她就开始喋喋不休地问说,这一趟到漠北金卑搅浑水,不知道还有没有可能再回来,若是保不住小命,和那几个小尼姑才见面居然就已经是永别了。

林思楠听得满头黑线,觉得实在是太不吉利了,求她快别说了,他们是去搅浑水的,又不是去送命的,那水若是搅不浑,就跑呀!以她和周少陵的功夫,总不至于会困在区区漠北吧?

林思楠昨夜思考如何成共协助周少陵推翻金卑国现有的政权,一夜没有睡好,早上和常妙仙聊天,现在和鹰歌吵嘴,一时之间耗费掉了仅存无几的体里,半边身子倚在小马上,半阖着眼睛在路边等着周少陵。

周少陵遵循时间,林思楠还没有来得及睡着,周少陵就已经带着三个人赶来了,那三中,有一个人是莫凡,剩下两个却是没有见过的。不过想来都是周少陵比较亲近的人,所以才带在了身边。

周少陵老远就看见了林思楠,驰骋而来,翻身下马,来到了她的身边,一眼就看见林思楠别在腰间的匕首,赫然就是他送的那把,至于林思楠原来的那把,已经收起来了,眼下就荡开了笑意。

紧随其后的三人落马,正好看见周少陵的笑意,觉得新奇,想要凑过头去看,被身后一脸淡定的莫凡给扯了回去,不要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异口同声地向林思楠打了招呼:“慕容公子!”

“在下林北宸!”个子稍微高一点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