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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简陋,你是漠北的公主,又从睿王府出来,我怕委屈了你,便给你添点装饰,可别嫌弃。”妙仙子顺着她的眼神也细细欣赏那枝红叶,轻轻笑道。

妙仙子想是听说过她在漠北的生活的,而之所以这么说,想是给她一个体面,不去戳破那过往的不堪,将她捧作手心的明珠,林思楠难有涟漪的心此刻微微荡漾,感激地看了她一眼。

妙仙子抬手勾起她额前的一绺碎发,轻轻绕道她耳后,笑道:“听说你这几日忙着装病,都没有好好吃饭,我食材都准备好了,你到厅里坐着,我去去就来。虽然是斋饭,我手艺却是不错的,保准你能吃两大碗饭。”

妙仙子笑盈盈地走了出去,林思楠都要叫人家嫂嫂了,也不好意思翘着二郎腿等饭吃,忙跟着她到厨房去打下手。

妙仙子自夸厨艺了得的时候,林思楠是不怎么相信的,这么好看的妇人,定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谁曾想到,妙仙子的自我称赞一点都不夸张,甚至还有点谦虚,林思楠看着她颠锅以及下菜的速度,心想她原本的职业该不会是一个知名厨娘吧?于是脑海中又勾勒出周少陵的哥哥周少邺是如何走进一家饭馆,然后吃了一口妙仙子做的饭菜,霸道总裁一般要见一见真人,紧接着用三秒的速度爱上了美若天仙的厨娘,而后闹了一场皇子与厨娘的爱情大剧。

就在剧情进展到了最紧张的时刻,妙仙子已经摆好了菜,让林思楠帮忙端出去。

林思楠一看傻了眼,那白菜一层层地卷成了丸子的形状,一个粘着一个,齐整整地落在盘子里,不知道何种料熬成的金黄色汤汁勾芡在上面,如一个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再看那豆腐,切成方方正正的一小块一小块,中间豁了一个口子,红红绿绿的蔬果捣在一起,堆叠在软绵的豆腐中,沁下诱人的汤汁,林思楠暗暗咽了咽口水,心道这厨艺,堪比现代五星级酒店的顶级大厨了,全素宴都可以做成这样,还当什么俗人,让我皈依佛门吧!

林思楠从没有想过,自己居然在一个破烂尼姑庵里面吃了人生最好吃的一顿饭。因为特训的原因,她对饮食有强迫症一般的控制。但是,这一次,她终于没有守住自己的人生准则,吃了一碗饭,又破天荒地再吃了半碗。

鹰歌就更夸张,许是小姑娘长身体的缘故,足足吃了两大碗米饭,什么主子奴婢的规矩都抛到了脑后,那盘黄金白菜几乎都落了她的肚子,一面吃一面赞不绝口,一开始还规规矩矩地叫妙仙子,后面直接就变成妙仙子了,搞得林思楠不叫人家嫂嫂都不好意思了。

就在林思楠忍不住要打嗝的时候,妙仙子让她稍作休息,自己跑到厨房里面去熬红豆沙了。

于是,活了三十年的林思楠破天荒地吃撑了,还是实打实地撑,只想躺在床上静静地享受这种饱腹感。

就在林思楠撩碗犯困的时候,不仅修佛,还十分养生的妙仙子坚信饭后百步走,活过九十九,又拉着她去散步了。

秋风习习,但是林思楠愣是散步散出了一身薄汗,便舒舒服服地泡了澡,将衣袍松松散散地裹在身上,便躺到了床上,妙仙子掏出一个小瓷瓶,剜出一堆黑黏黏的药膏就往她的脸上抹。

林思楠一开始掐着鼻子,以为这膏药的味道与它的颜色一样,让人一言难尽,没想到药膏上了脸,一股子清新的凉意袭来,林思楠犹犹豫豫地松开了掐着鼻子的手,只觉得那药膏并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味道,反倒有一丝丝的甜腻之味。

林思楠称奇道:“嫂子,这是什么做的,味道还挺好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