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烦死了!”
筹备了一整晚,第二天天才擦亮,道迎就从窝里钻出来了——不早起不行,今天跑的地方多,大概率是弄不完的。
渝城地处盆地,又是两江交汇处,清晨水蒸气很浓。道迎前一天没出窝,只是在半夜听到了淅淅沥沥的雨声,第二天走出门,满地半干不干的水印子,枝头凝结的小水珠,还有细碎的鸟叫,让道迎瞬间有了种在森林公园里做小气泡的感觉。
太久没有早起,习惯了晚睡晚起996的道迎觉得脑子有点不够转。想了想,道迎开始朝地铁站走去。不想头一瞥,却看到了某人。
荀辙。
还是熟悉的位置,荀辙坐在小卖部边,支着小摊儿,正靠着矮藤椅粗制滥造的椅背打盹。那藤椅椅墩特小,椅腿特短,椅背又特别长,总给人一种坐上去不太舒服的感觉。但他闭着眼睛,睡得好像还挺香,道迎都看到他胸口轻微的起伏了。
——他这么早就来摆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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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荀辙是帅的。
道迎不太吃这种长相,她喜欢五官稍微柔和点的、骨量感没有那么重的那种长相,但这并不意味着道迎就能昧着良心说他丑。
窄长脸,高眉骨,带驼峰的高鼻梁,优越的下颌骨,偏厚的下嘴唇,上嘴唇却是精致的薄形,眼睛又大,发量又多,个子又高腿又长,还是冷白皮,怎么看都是妥妥的标准帅哥。
在没有被黑料封印智商之前,道迎也是真情实感为帅哥不红疑惑过的。想来想去,可能唯一的原因就是帅哥有点下三白眼吧——轮廓加眼神,侵略感ax,让那些满天飞的黑料都凭空多了三分可信度。
现在帅哥闭眼了。
山城独有的细密水蒸气轻轻地笼在他身上,像是撒了一层淡薄的光晕。荧光绿的t恤松松地穿着,让他的皮肤甚至被衬出了几分病态的苍白。
眼睫毛很长。
很瘦。
他抱着胳膊,歪歪地靠着,在鸟语花香的晨雾中轻轻睡去,脆弱又唯美。他周围没有人,没有车,没有一切煞风景的事物,只有他和他的小摊,美好得像是一个薄如蝉翼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