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马尾,微挺的鼻梁,一双杏眼极其勾人,明明没有涂口红,嘴却红的要命。
真美,她是上帝的鬼斧神工,上帝最完美的一件艺术品。
只可惜,她不属于他。
想到这里,赵志博心烦意乱,走到阳台点燃烟,望着脚下废旧的巷子,空气里弥漫着腐烂味。
从b市搬来c市,他又在逃离些什么?
逃离沈安清的喜欢吗?哦,沈安清对他的那份情感不算喜欢,这点他很清楚,那应该是怜悯。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他也想过,要不自欺骗人吧,就当沈安清喜欢自己,可他又害怕,害怕沈安清明白那份感情,就离自己越来越远了,他另愿没有得到过沈安清,也不愿意得到后又失去她。他会疯的。
三个月后,赵志博用了一万元租了家店铺,他在那里开了家花店,取名为“措清”
同音为错清。
所有人都不知道那个店铺名字的意义,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开始戒烟戒酒,重新生活。
他交了一个女朋友,叫林晴颜。
有次,林珩追谢楚晓追到a市来了,借住他家的时候,看着在厨房忙碌的小姑娘,笑了笑说,“这姑娘怎么这么像沈安清啊?还没有忘记人家啊,我可给你说,人家现在考上一中了,学霸了,和我们不是一类人。”
赵志博抽烟的手顿住了,这些年,他怎么戒也戒不了,干脆就不戒了,他看着厨房里的林晴颜不说话。
晚上,林晴颜躺在他的身边,挽着他的手,问道,“志博,你什么时候娶我啊,我今年已经十八了,再过几年我就可以结婚啦。”
赵志博看着顶上的灯。
“林晴颜,我们分手吧,我娶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