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奚看了眼他的字,有点想较量,和他说:“我的字很拿得出手。”
崔邺将笔递给她, 说:“那正好,你来帮我抄一会儿吧,我看得眼睛疼。”
他身上还有股淡淡的酒味,谢奚问:“你喝酒了?”
崔邺:“这里的酒不浓,还能喝一点。”
谢奚邀功似的炫耀:“等我的葡萄成规模了,到时候就能酿葡萄酒。”
崔邺顺着她的话说:“好主意。”
谢奚的字练的是童子功,她从念书开始,就是同学里字写得最好的学生,老师让誊抄的字基本都是她写的。
她觉得有趣,歪着头,一笔一画的誊抄,时不时问:“你居然还贩药材和丝绸?”
崔邺:“商队人多,除了不犯法,什么都贩卖。”
谢奚好奇,问:“你都不去跟商队,就不怕他们造反吗?或者是背着你胡来。”
崔邺很喜欢她的字,看着她的字,解释:“有领队人,一个团队,不管是公司还是贩卖的商队,都有它的管理办法。人是这世上最难琢磨的动物,但也是最好沟通的,南来北往,疲于奔命,他们为的不过是钱财,有人是为了养活一家人,有人为了发财给后半辈子赚个家业。”
谢奚停下笔,由衷的说:“你们有时候真的很厉害。”
崔邺照例鼓励她:“你也很厉害,你是我见过第一个敢杀鸡的女孩子。”
谢奚古怪的扭头看他,在陆离跳动的灯影下,他那张脸确实能迷惑人。谢奚说不上来的气短,气闷说:“你夸其他小姑娘真是舌灿莲花,轮到我了,就夸我杀鸡厉害?”
崔邺笑起来,也不辩驳,问:“你从前想读什么专业?”
谢奚很认真的说:“我还是会读农业,因为我妈就是农业专业工作,我爸在博物馆工作,我们家我妈说了算,她很崇拜袁教授,我爸倒是想让我学历史,但是他没有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