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成为灰烬前喷出的血洒在墙上,弄脏了墙壁上的壁纸,一抹淡淡的臭味飘散在空中。
伯爵一脸笑意地站在门口,候着逃上来的族人们,游刃有余地砍杀着他们,有人想停住脚步躲过伯爵的刀,但却被身后逃上来的族人给推了出来,成了刀下尸体。
有的人没有被伯爵俐落地砍掉头,只有某个地方被砍断,可由于过于恐惧与惊慌,只能在地上爬伏,最后被火烧死,灰飞烟灭。
后悔也来不及……
即使后悔当初站在反抗伯爵这边,也因触怒伯爵而没有转寰的余地,即使明白寡不敌众的道理,但当他们教强斯顿与莲恩说服之际,都忘了一件事——
伯爵之所以是伯爵,之所以在族中的地位屹久不摇,不是因为他活得久或是爵位高,而是因为他杀人不眨眼,总是带着一抹优雅微笑杀人的伯爵,手段之残酷难以想象,从他对付巩君延的前生前世便知。
他们都忘了……都教眼前既得的利益给蒙了眼……
一个接着一个,伯爵苍白的俊颜上染上族人们的鲜血,而身上也多了几道伤口——那是由于杀红了眼,不小心被挣扎中的族人所伤的。
长廊浸在血中,而甬道冒出的烟与热度告诉伯爵,他完成第二个计划,即使仍有苟活的族人,伯爵也不想再弄脏自己的手。
他将滴血的军刀丢于地,解开刀鞘,丢在地上,走下楼,来到大厅。
那儿,躺着适才转移的两具棺木。
大厅的窗帘被拉起,伸手不见五指,伯爵的眼眸发亮,精准地找到那两个棺材,手一挥,打开其中一个,发现里头没有躺人,眉一扬,「唰」的一声,背后传来布帛与肉被割开的声音,他转身挥手,将偷袭他的人弹开老远,定睛一看,原来是强斯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