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几人来意后,她特意去查了当年的记录。
时间久远,有些事情已经查不到了,但可以确定的是,祝颜过来福利院的时候已经一岁了,而不是明家人所说的出生没半个月就夭折了。
老院长翻了翻当年的册子,找到一个歪歪扭扭的名字连同手印:“我记得……当时好像是一位中年女性送过来的,说是在桥底下看到的,连路都不会走的小孩,就放在一件破大衣里,小脸冻得紫青。”
那女人自己就是睡在天桥底下的流浪者,并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一咬牙,就把孩子送来了福利院。
那时候程序不完善,街道办也没找到孩子的监护人,僵持无果后,最后还是老院长亲自办的入院手续。
至于名字和生日,是被写在孩子手臂上,给她换衣服的时候看到的。
既然已经获取了所有信息,那明家人也没有再留下来的必要了,一行人向院长告辞,离开了福利院。
周越云和朱方敏留了下来,处理一些后续事宜,同时,他们准备给福利院捐一笔款,还需要走一些程序。
时间回到现在。
事情既然已经告一段落,那么周越云也没了再留下的必要,索性一同返京。
针对这件事,明竺送来了嗖嗖嗖的眼刀子。
倒是朱方敏,他自身就是一个追求浪漫与自由的画家,年轻的时候也曾做过像改名换姓入赘明家这种在当时称得上惊世骇俗的事,因此并不反感周越云对祝颜明里暗里的追求,更不在意两人之前略有些禁忌的关系。
当然,他的态度也明确,只是谈个恋爱而已,合则聚不合则分,他不阻拦,但也不会特别在意。
回去后更是顾不得那么多了——当年的事事关重大,又牵扯甚远,他们已无暇再天天盯着一些儿女情长。
说到底,他们缺了祝颜前十九年的人生,很清楚自己没资格要求太多,木已成舟,双方既然都有意,与其在这种事上讨人不快,不如在拉近关系上多下功夫。
祝颜对这些明里暗里的波涛汹涌一无所知,更不知道自己已经在一连串的“巧合”下,被所有人默认跟某人成了两情相悦——人家都互相喜欢了,阻拦都不好阻拦了,弄得自己跟个王母娘娘似的!明竺简直憋了一肚子气,又不敢表露出来,怕女儿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