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前,爷爷让我来首都后,找一个满清宫里出来的厨子,就离紫禁城不远的胡同里,老师傅现在鲜少出山,只带一个徒弟,就是他儿子,做的是国宴差事。”

许凌霄让他说得一愣一愣:“那,这菜?”

“我拿了爷爷的名帖,他早年受过程家恩惠,所以,接下来,每天的晚上,周末两日,他都会差人送饭过来。”

听到这话,许凌霄“蹭”地站起身,嘴里吃着包子还鼓得圆圆的,程少微见她在找什么东西,略一疑惑,就看她从包里拿出了钱和粮票,放到他面前。

“都给你,拿给那位御厨,程少微,我上辈子都没享过这种福!”

听到这话,他笑了声,目光缀着她,眸色沉沉:“我们来日方长。”

要想拴住一个人的心,就得先拴住她的胃。这个道理,男女通用。

两人刚吃完饭,忽然,屋门让人敲了敲,程少微正要起身,许凌霄“蹭”地就站起来了,道:“您坐,我去看看。”

所谓吃人嘴短,也是这个道理。

门逋一打开,许凌霄却没见人,走道上,只有从房间里透出来的光,正当她要回去时,忽然,裤脚让人拽了拽。

她今天穿的是迷彩军裤,脚上蹬着靴子,是以军裤上的口袋就特别好抓,许凌霄下意识一收脚,低头,就看到一个扎着羊角辫,仰头看她的女孩。

一双眼睛,乌溜溜的大。

“姐姐。”

她心头一跳,转身往屋里看,就听这小女孩脆生生地又喊了句:“叔叔。”